並率眾到被害人住處,恐嚇他們的家人、潑漆和砸店,刑事局偵八隊三組組長林英仁指出,有被害人因為害怕,向嫌犯下跪求情,嫌犯根本不予理會,還有被害人的妻子不堪這個集團三步五時騷擾恐嚇,而與丈夫離婚「有被害人借貸後無力還款,地下錢莊於是派人向他脅迫,叫他跪地求饒,但仍然不放過他,叫被害人跳河算了。
在高雄、屏東、台東和花蓮經營地下錢莊暴力討債,他們以俗稱「日仔會」的方式經營,並發放宣傳單吸引不特定的商店、小販和急需用錢的民眾小額
借貸,例如借三萬元,不但要先被扣掉利息七千元,被害人實際上只拿到兩萬三,每日一期,每期要還款一千元,如果一天沒還錢,還要加收五百元滯納金。